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区级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全面排查我区网络安全风险,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法》,按照成都市公安局2017年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相关要求,自今年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对象包括双流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IDC、云平台、工控系统、互联网重点企业,重点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单位。
二、检查内容
此次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将重点对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基础信息登记备案情况、系统外联情况、系统漏洞隐患和应急响应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年6月8日-6月15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梳理排查。步骤一:各填报单位加入“单位基础信息填报QQ群”,群号“537590805”。步骤二:从QQ群下载 “网安执法检查工具”软件。步骤三:根据“网安执法检查工具”软件填写相应表格,软件将通过互联网自行将数据上传至成都市公安局。
第二阶段(2017年6月16日-6月30日)各单位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IDC、云平台、工控系统、互联网重点企业,重点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单位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情况、安全保护状况等。
第三阶段(2017年7月-8月)全面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区公安分局将在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IDC、云平台、工控系统的执法检查,7月底前完成对互联网重点企业、大数据单位的执法检查。8月底前完成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成都市公安局将统一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站、网上应用系统等开展网上远程技术检测,进行渗透性技术检测。区公安分局将对存在网络安全漏洞、隐患的单位下发《网络安全隐患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2017年9月)依法督促整改健全机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限期整改措施不落实、拒不整改的单位,区公安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将采取但不限于关停网站、断网的方式,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 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成都市公安局单位基础信息填报QQ群537590805或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联系人咨询。
附件:检查单位及网站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覃 岭;电话:13880008100)